第70章 李康《运命论》(6 / 12)
归附汉朝,以及春秋五霸多次会盟诸侯为例,说明他们通过选择合适的君主或方式,实现了自己的抱负,成就了功业。例证士人择主对命运走向的关键影响,强调正确选择在命运实现过程中的重要性,呼应前文士人择主的观点。
《易》曰:‘云从龙,风从虎,圣人作而万物睹。’ 士之得时,义形于色,苟误其主,虽加以朱轮华毂,用如不及矣。
- 解析:引用《易经》的话,说明圣人兴起万物显现,士人遇到合适时机,正义会表现在神色上。强调士人选择正确君主、把握时机的重要性,若选错君主,即使给予高官厚禄也无济于事。再次突出士人择主对命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文章观点。
故人主有必先知觉之明,臣下有推致之节,故能安危定国,成业保家。
- 解析:从君主和臣子两个角度论述,君主应具备先觉先察的明智,臣子应拥有推举贤能的节操,这样才能使国家转危为安,成就大业,保住家族。强调君臣双方在国家命运和个人命运中的责任与作用,表明只有君臣各尽其责,才能实现国家和个人命运的良好发展。
昔者,豫让为智伯臣,智伯国士遇之,及赵襄子杀智伯,豫让漆身吞炭,以报恩雠,名垂于后世,君臣之际,可谓尽矣。
- 解析:此句以豫让为例,深入阐述君臣关系与命运的关联。豫让身为智伯的臣子,受到智伯以国士之礼相待。智伯被杀后,豫让不惜漆身吞炭,改变容貌和声音,决心为智伯报仇,其忠义之举使其名垂后世。这一事迹体现出豫让对智伯的深厚情谊以及他对君臣之义的极致践行,强调了在特定的命运安排下,臣子对君主的忠诚可以超越生死,成为一种永恒的价值体现,也从侧面反映出命运在塑造人物行为和历史评价中的重要作用。
夫公叔痤知鞅之贤,荐之于魏惠王,惠王不用,至于车裂;吴起知刑名之可以霸,变俗于楚,楚王不就,功败而身死。
- 解析:列举公叔痤和吴起的事例,进一步说明命运对人才的影响。公叔痤深知商鞅的贤能,并向魏惠王举荐,然而魏惠王却不采纳,最终商鞅在秦国因变法触动旧贵族利益而遭车裂。吴起明白运用刑名之术可使国家称霸,在楚国推行变革,却因楚王去世,失去支持,最终功败身死。这两个例子表明,即便有识人之明和卓越的才能,若君主不能善用,人才依然难以避免悲惨的命运结局,突出命运的无常以及君主决策对人才命运的关键作用。
斯二子者,皆有雄才大略,不免于祸难者,遇不遇也。
- 解析:对上句公叔痤和吴起的遭遇进行总结,指出他们都具备雄才大略,却仍无法逃脱祸难,原因在于是否遇到赏识和重用自己的君主。这里强调了命运中“遇”与“不遇”的重要性,即人才的命运不仅取决于自身才能,更在于所处的环境和遇到的君主,再次凸显命运的不可掌控性和外在因素对个人命运的巨大影响。
故伍员浮尸于江,苌弘流血于蜀,白起赐剑于杜邮,文种伏剑于山阴。
- 解析:继续列举伍子胥、苌弘、白起、文种等历史人物的悲惨结局。伍子胥因忠言直谏,却不被吴王夫差采纳,最终尸体被抛入江中;苌弘为周室尽忠,却蒙冤被杀,传说其血化为碧玉;白起为秦国屡立战功,却被赐死于杜邮;文种辅助越王勾践成就霸业后,却遭猜忌被迫伏剑自杀。这些事例表明,无论臣子如何忠诚和有才能,在命运的无常安排下,都可能遭遇不幸,进一步强化了命运难测的观点。
彼数子者,岂不忠哉?然而不免于死者,运命之所在也。
- 解析:对上述人物的遭遇发出感慨,指出他们都无比忠诚,却依然难逃死亡的命运,这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通过对这些忠诚之士悲惨命运的描述,强调命运的强大和不可抗拒,无论个人如何努力和忠诚,都难以摆脱命运既定的轨迹,深化了文章关于命运决定论的主题。
故曰:‘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
- 解析:引用话语,表明以正直的方式侍奉君主,无论到哪里都可能多次被罢黜;而以不正当的方式侍奉君主,又何必离开自己的国家。此句通过对比两种侍奉君主的方式及其可能产生的结果,反映出在现实中正直之人往往命运坎坷,而不择手段者或许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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