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闻韶忘味:乐的极致(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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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化育人。

孔子对 “乐” 的实践与传播,贯穿其一生。《史记?孔子世家》记载他 “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将《诗经》谱曲演唱,使其 “温柔敦厚”(《礼记?经解》)的情感通过音乐传递;他教弟子 “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音乐是人格完成的最后阶段;晚年 “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论语?子罕》),整理音乐典籍以恢复正统,可见他将音乐教育视为 “治国平天下” 的基础。

孔子的 “乐教” 理念,包含 “情感陶冶” 与 “理性节制” 的双重维度。《论语?先进》记载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曾皙言志:“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 孔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 曾皙的 “咏而归” 正是音乐化的生活,体现 “乐” 的情感陶冶;同时孔子反对 “郑声淫”(《论语?卫灵公》),因郑声过度放纵情感,缺乏理性节制,这种 “放郑声,远佞人”(《论语?卫灵公》)的态度,体现艺术需 “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的中庸之道。

孔子的艺术观对后世的影响,形成 “礼乐传统”。孟子发展为 “仁言不如仁声之入人深也”(《孟子?尽心上》),强调音乐的教化力量;荀子在《乐论》中系统阐述 “乐者,乐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认为音乐能 “和民心”“一民心”;董仲舒提出 “乐者,所以变民风,化民俗也”(《春秋繁露?举贤良对策》),将音乐纳入 “天人感应” 体系;宋明理学虽重 “理” 轻 “情”,却仍承认 “乐者,天地之和气也”(周敦颐《通书?乐上》),可见孔子 “美善合一” 的艺术观始终是中国美学的主线。

五、历史回响:艺术沉醉的多样呈现

季札观乐的 “叹为观止”,与孔子闻韶形成跨越时空的共鸣。《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记载吴公子季札在鲁国观乐,听到《颂》时叹曰:“至矣哉!直而不倨,曲而不屈,迩而不逼,远而不携,迁而不淫,复而不厌,哀而不愁,乐而不荒,用而不匮,广而不宣,施而不费,取而不贪,处而不底,行而不流。五声和,八风平,节有度,守有序,盛德之所同也。” 这种对音乐与道德统一的赞叹,与孔子 “尽善尽美” 的评价如出一辙,证明优秀艺术能引发不同时代智者的共同感动。

伯牙子期的 “高山流水”,展现艺术共鸣的极致。《列子?汤问》记载伯牙鼓琴,钟子期听之,“巍巍乎若泰山”“洋洋乎若江河”,子期死后,伯牙 “破琴绝弦,终身不复鼓”。这种 “知音” 的感动虽不涉及道德,却与 “闻韶忘味” 同属艺术带来的心灵契合 —— 艺术能超越语言,在人与人之间建立直接的精神连接,正如《礼记?乐记》“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音乐的 “同” 能消除隔阂,产生深度共鸣。

嵇康的 “广陵散绝”,演绎艺术与气节的悲壮。《晋书?嵇康传》记载嵇康 “善谈理,又能属文,其高情远趣,率然玄远”,临刑前 “索琴弹之,曰:‘昔袁孝尼尝从吾学《广陵散》,吾每靳固之,《广陵散》于今绝矣!’” 他对《广陵散》的珍视,与孔子对《韶》乐的沉醉本质相同 —— 艺术成为精神气节的象征,即使面临死亡,艺术的尊严仍不可侵犯,这种 “宁为玉碎” 的态度,是对孔子 “成于乐” 的极端践行。

杜甫的 “朱门酒肉臭” 与 “感时花溅泪”,体现艺术感知的道德维度。安史之乱中,杜甫听到《霓裳羽衣曲》的残音,写下 “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长恨歌》),音乐的美感与战乱的残酷形成强烈对比,使他对艺术的感知始终与民生疾苦相连。这种 “乐与悲通” 的体验,是孔子 “乐与政通” 的发展 —— 艺术的沉醉不应脱离现实的苦难,而应成为关怀民生的动力,正如杜甫 “穷年忧黎元,叹息肠内热”(《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艺术感知与道德关怀融为一体。

苏轼的 “大江东去”,展现艺术超越个人悲喜的力量。被贬黄州时,他夜游赤壁,听 “江流有声,断岸千尺”,写下《念奴娇?赤壁怀古》,词中的 “乱石穿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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