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 孔子 “防乱” 智慧:解 “好勇疾贫” 之困(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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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混乱的典型案例。

在当代社会,“好勇疾贫” 的交织也可能引发社会问题。例如,一些地区的黑恶势力,便是利用部分贫困民众急于摆脱贫困的心理,以 “提供工作”“给予保护” 为诱饵,将他们吸纳为组织成员,从事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活动。这些黑恶势力不仅严重危害了当地的社会治安,还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毒瘤。此外,一些极端事件的发生,如个人因贫困而实施的暴力犯罪、群体因不满贫困处境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等,也都与 “好勇疾贫” 的交织有着密切的关联。

三、解析 “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对不仁者的极端憎恨与社会失序

“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这句话同样深刻揭示了社会混乱的另一重要诱因 —— 对不仁者的过度憎恨。这里的 “不仁者”,指的是违背 “仁” 的道德规范,漠视他人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人;“疾之已甚” 则是指对不仁者的憎恨达到了极端程度,失去了理性,采取了不正当的报复手段。孔子认为,对不仁者的憎恨本是合乎道义的,但如果这种憎恨过度,就会引发社会混乱。

(一)“不仁” 的危害:道德失范对社会秩序的冲击

“仁” 是孔子思想的核心范畴,是最高的道德准则,它要求人们关爱他人、尊重他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 “不仁者” 则违背了这一准则,他们或自私自利,为了个人利益而损害他人利益;或残暴不仁,以欺压、剥削他人为乐;或漠视规则,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这些行为不仅破坏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还冲击了社会秩序,引发了社会矛盾。

在春秋时期,“不仁” 的行为主要集中在统治阶层与贵族群体中。部分诸侯与卿大夫为了争夺权力与财富,不惜违背宗法制度与道德规范,弑君夺位、兼并土地、剥削民众。例如,春秋时期的晋灵公,奢侈残暴,“厚敛以雕墙”,还随意杀害臣民,大臣赵盾多次劝谏,他却不思悔改,反而试图杀害赵盾,最终被赵穿所杀。晋灵公的 “不仁” 行为,不仅引发了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还让民众对其怨声载道,严重动摇了晋国的统治根基。

在当代社会,“不仁” 的行为依然存在于社会各个领域。在经济领域,一些企业经营者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惜违法违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偷税漏税、污染环境,损害消费者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在政治领域,一些官员贪污腐败、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破坏了政府的公信力与社会的公平正义;在社会生活领域,一些人自私自利、冷漠无情,见死不救、邻里不和,破坏了社会的和谐氛围。这些 “不仁” 行为,都对社会秩序与道德风尚造成了严重的冲击。

(二)“疾之已甚” 的陷阱:从正义憎恨到极端报复的蜕变

对 “不仁者” 的憎恨,本是一种合乎道义的情感,它体现了人们对正义的追求与对道德的坚守。孔子并不反对人们憎恨不仁者,他曾说:“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论语?里仁》)认为只有具备 “仁” 的品质的人,才能正确地喜爱好人、憎恨坏人。然而,孔子强调,这种憎恨必须保持理性,不能过度,否则就会陷入 “疾之已甚” 的陷阱,从正义的憎恨蜕变为极端的报复。

“疾之已甚” 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过度憎恨会让人失去理性,采取不正当的报复手段,如暴力袭击、侮辱诽谤、恶意破坏等,这些行为不仅违背了法律与道德规范,还可能引发新的矛盾与冲突,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另一方面,过度憎恨会让人陷入负面情绪中,影响自己的心理健康,甚至扭曲自己的价值观,让自己也变成 “不仁者”。

在历史上,因 “疾之已甚” 而引发社会混乱的案例并不少见。例如,南宋时期,奸臣秦桧以 “莫须有” 的罪名陷害抗金名将岳飞,导致岳飞含冤而死。民众对秦桧的 “不仁” 行为极为憎恨,这种憎恨情绪在后世不断积累,甚至出现了 “人从宋后少名桧,我到坟前愧姓秦” 的现象。虽然对秦桧的憎恨是合乎道义的,但在一些地方,也曾出现过民众过度报复的行为,如破坏秦桧的祠堂、侮辱秦桧的后人等,这些行为虽然出于义愤,却违背了理性与法治的原则,也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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