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章 从曾子之语悟君子担当(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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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火灾、地震等危险时,需勇敢冲锋在前,保护他人安全;公职人员接受国家托付管理公共事务,面对利益诱惑与权力压力时,需勇敢坚守原则,维护公共利益。

三、可以寄百里之命:君子对家国与使命的承载

“可以寄百里之命”,是曾子对君子担当的第二重界定,指君子可以被托付治理方圆百里的封地(“百里之命” 代指国家或地方的治理使命)。这不仅要求君子具备治理能力,更要求君子拥有 “忠”“义”“智” 的品格 ——“寄命” 背后,是对家国兴衰的责任,是对百姓福祉的关怀,是君子 “以天下为己任” 的使命担当。

(一)“寄百里之命” 的内涵:家国责任与治理智慧

在春秋时期,“百里之命” 通常指诸侯或大夫对封地的治理责任,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民生等多个方面。接受 “寄百里之命”,意味着需要承担起三大责任:一是 “政治责任”,维护封地的稳定与秩序,确保政令畅通;二是 “经济责任”,发展生产,改善民生,让百姓安居乐业;三是 “军事责任”,抵御外敌入侵,保护封地的安全。

要承担这些责任,君子不仅需要具备治理智慧(“智”),能够制定合理的政策、解决复杂的问题;还需要具备忠诚品格(“忠”),坚守对托付者的承诺,不谋取私利;更需要具备道义担当(“义”),以百姓福祉为根本,不施行苛政。例如,春秋时期的郑国大夫子产,受郑简公托付治理郑国,他推行 “铸刑书”“作丘赋” 等改革,既稳定了政局,又促进了经济发展,还注重民生改善,深受百姓爱戴,成为 “可以寄百里之命” 的典范。

曾子提出 “可以寄百里之命”,正是强调君子需将个人能力与家国责任结合,以 “智” 治理,以 “忠” 坚守,以 “义” 行事,在其位、谋其政,不辜负家国的托付与百姓的期望。

(二)春秋时期的 “寄命” 典范:子产治郑的担当

子产治理郑国的事迹,是春秋时期 “可以寄百里之命” 的生动实践。郑国地处中原腹地,夹在晋、楚两大强国之间,常年面临大国争霸的压力,国内又有贵族势力争斗,政局动荡,民生困苦。郑简公即位后,深知子产的才能与品德,将治理郑国的重任托付给子产。

子产接受托付后,推行了一系列改革:在政治上,他 “铸刑书”,将法律条文铸在鼎上,公之于众,打破了贵族对法律的垄断,让百姓知法、守法,稳定了社会秩序;在经济上,他 “作丘赋”,按土地面积征收军赋,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同时也让赋税更加公平,减轻了百姓的负担;在外交上,他凭借智慧与勇气,在晋、楚之间周旋,既维护了郑国的独立与尊严,又避免了郑国卷入大国战争,为郑国赢得了稳定的发展环境。

子产在治理郑国期间,还注重倾听百姓的意见。他设立 “乡校”,让百姓可以在乡校中议论政事,提出意见与建议。有人劝子产废除乡校,担心百姓的议论会影响政局稳定,子产却回答:“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 这种开放、包容的治理态度,让子产赢得了百姓的广泛支持。

子产治理郑国二十余年,郑国从一个动荡不安的小国,逐渐变得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百姓安居乐业。子产的担当,完美诠释了 “可以寄百里之命” 的内涵 —— 以 “智” 推行改革,以 “忠” 坚守托付,以 “义” 关怀百姓,成为后世君子治理国家的典范。

(三)“寄百里之命” 的当代启示:践行使命与责任

在当今社会,“寄百里之命” 的形式已从 “治理封地” 扩展为 “承担公共责任”,无论是政府官员治理地方、企业管理者管理企业,还是社会组织负责人推动公益事业,本质上都是 “寄命” 式的使命担当。践行 “可以寄百里之命” 的担当,需要我们做到以下三点:

首先,提升 “能力”,具备担当使命的素养。无论是治理地方、管理企业还是推动公益,都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政府官员需具备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危机应对等能力,才能更好地治理地方、服务百姓;企业管理者需具备战略规划、团队管理、市场运营等能力,才能带领企业发展、创造价值;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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