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 变革之道,臻于至善(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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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大义”,正是对僵化礼乐的革新 —— 礼不在形式,而在人心。这种 “礼之本” 的思想,为鲁国的变革指明方向:礼乐不应是束缚,而应是 “道” 的载体。

战国时期的孟子,继承孔子思想,为 “鲁变至道” 提供理论支撑。他说 “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将 “道” 归结为 “仁”。针对鲁国 “礼不下庶人” 的弊端,提出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将贵族礼仪推广为全民道德。

他见梁惠王时,直指 “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批判功利主义的危害;却也不废实务,主张 “深耕易耨”“省刑罚,薄税敛”,“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将礼乐教化与民生改善结合,这正是 “鲁变至道” 的路径 —— 以仁为核心,以礼为规范,以民为本。

荀子则从另一个角度阐释 “鲁变至道”。他认为 “道者,非天之道,非地之道,人之所以道也,君子之所道也”,强调 “道” 的实践性。针对鲁国礼仪僵化的问题,提出 “礼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将礼仪的根基回归天地、先祖、君师,去除形式化的繁文缛节。

他主张 “化性起伪”,认为 “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通过礼乐教化改造人性之恶,“故圣人化性而起伪,伪起而生礼义,礼义生而制法度。然则礼义法度者,是圣人之所生也”。“涂之人可以为禹”,普通人通过 “学至乎礼而止矣” 的修养,皆可达到 “禹” 的境界,为普通人通过修身达 “道” 提供可能,这正是对鲁国礼乐传统的革新。

汉代的董仲舒,融合齐鲁思想,构建 “天人三策”,使 “鲁变至道” 在制度层面落地。他说 “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将 “道” 神圣化;又提出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鲁国的礼乐为核心,吸收齐国的刑名之学,形成 “德主刑辅” 的治理模式。

他主张 “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塞兼并之路”,解决民生问题(齐之务实);又强调 “三纲五常”,“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和 “仁、义、礼、智、信”,规范社会秩序(鲁之礼乐)。这种 “霸王道杂之” 的治国方略,正是 “道” 的实践形态。元光元年,武帝诏举贤良,董仲舒对曰:“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 被武帝采纳,开启了儒学独尊的时代。

宋代的二程与朱熹,进一步深化 “鲁变至道” 的内涵。程颢说 “吾学虽有所受,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将 “道” 归结为 “天理”;朱熹则提出 “存天理,灭人欲”,“性即理也,在心唤做性,在事唤做理”,强调通过格物致知、修身养性达于 “道”。

针对宋代礼制松弛的问题,他们编订《家礼》《近思录》,将礼乐普及到民间,“冠婚丧祭” 皆有规范。《家礼》简化了古礼程序,如冠礼 “三加” 改为 “一加”,婚礼 “六礼” 并为 “纳采”“纳币”“亲迎” 三礼,更易操作。却反对 “徒诵其言而不行其事”,主张 “知行合一”,“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这种对礼乐的生活化、实践化改造,正是 “鲁变至道” 的延续。

四、道的内涵:从治国理想到生命境界

孔子所言的 “道”,并非抽象的哲学概念,而是具体的治国理想与生命境界的统一。在治国层面,“道” 表现为 “为政以德” 的仁政 ——“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在个人层面,表现为 “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 的修养。这种 “道” 的内涵,在齐鲁文化的融合中逐渐清晰。

“道” 的核心是 “仁”。孔子说 “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 齐国的管仲虽非儒家,却因 “九合诸侯,不以兵车” 的功绩,被孔子称为 “如其仁,如其仁”;鲁国的子产 “不毁乡校”,允许百姓议政,孔子赞其 “有君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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