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回营(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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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你这是真笨。”朱温有些无奈地道:“有几个结义哥哥能忍住不对可爱的妹妹下手?又不是亲生的。”

    “哦。”兰素亭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朱温却蓦然想起,十几岁时,曾结识了一个喊他大哥的女孩子。

    他们曾经在数年间保持着相当密切的关系,互相交换过许多礼物。

    而且后来他还知道,女孩看起来严厉的父亲,其实相当欣赏他。

    但他仍没有说出那几个字。

    他想出人头地,但如果这个过程中借助了任何女孩家的力量,在朱温看来,都是一种令自己十分难堪的施舍。

    “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朱温很喜欢光武帝刘秀留下的这句格言。但他也知道,刘秀向心爱的阴丽华求婚,是在自己比阴家更有地位之后。

    可惜这种骄傲,往往会以永远错过为代价。比如现在,他就不知道那个女孩身在何处。

    他不由暗暗叹了一口气。

    “给你做小弟的话,是不是你以后无论怎么生气,都不会杀我?”兰素亭问道。

    “你想当节度使,所以你觉得你们能赢,王盟主或者你师傅能取大唐的天子而代之。”

    “你们起兵,说是为了反对世上的不公,但真的成功了,也没打算彻底做到‘遵法如仗剑’,没法做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那当然做不到,只能说一定比现下要好。”朱温相当坦诚地回答:“就连我自己,想出人头地很大的原因,也是觉得世上的规矩给我添了很多麻烦。如果能做到节度使那样的高位,就能过得比现在舒服很多。”

    “可我还是会拿古之圣贤的教诲来要求你。”兰素亭道:“那时候,就难免给你说一些难听的话。”

    “我雇你,就是要听这些话的。”朱温道:“太宗皇帝没有杀魏征,所以就算你不做我小弟,我也绝不会杀你。”

    朱温对于自己的回答感到问心无愧。

    大家都说太宗皇帝是千古一帝,但太宗皇帝也做不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不然的话,他那几个熊孩子胡作非为的时候,李世民早该砍掉他们的脑袋。

    “所以,当你的小弟没有明显的好处。”兰素亭道。

    “是这样。”朱温肯定道。

    “但也没有坏处,而且我现在收了你的钱,应该接受你正常范畴内的命令。”兰素亭总结道:“那我听你的。”

    这个回答,以及少女微微歪着的脑袋,令朱温感觉到一股兔子般的乖巧。

    朱温蓦然想起北朝民歌《木兰辞》中的句子——“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安能辨我是雄雌”。

    这个身着男装的小丫头,岂不正是一只温润如羊脂白玉的小兔子么?

    朱温很喜欢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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