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悟孔子 “必作必趋” 之德(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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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尊重并非对权力的盲目崇拜,而是对他人为社会所做贡献的肯定,是对社会分工合理性的认同。

孔子曾说:“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 这里的 “礼” 和 “忠”,本质上就是对社会秩序和职责的遵守与履行。“冕衣裳者” 作为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和公共职责的承担者,他们的工作关系到整个社会的正常运转。因此,孔子对他们的尊重,也是希望通过自己的言行,引导更多人重视社会秩序,自觉履行自己的职责,共同构建一个有序、和谐的社会。

(三)对 “瞽者”:对弱者的关爱与平等尊重

在这三类人中,“瞽者” 作为残疾人,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孔子对他们 “必作”“必趋”,最能体现 “仁” 的思想中对弱者的关爱和平等尊重。在古代社会,弱势群体往往容易被忽视甚至歧视,但孔子却给予他们特殊的关注和尊重,这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

孔子认为,每个人都有平等的人格尊严,无论身体是否健全、身份是否尊贵,都应得到他人的尊重。“瞽者” 虽然看不见光明,但他们同样拥有情感、智慧和尊严,不应因身体的缺陷而被区别对待。孔子通过 “作”“趋” 的动作,向 “瞽者” 传递出平等的尊重,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怀与温暖,而不是冷漠与歧视。

据《论语?卫灵公》记载,孔子曾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这是 “仁” 的思想的重要准则,也是处理人际关系的黄金法则。孔子对待 “瞽者” 的态度,正是这一准则的体现。他设身处地为 “瞽者” 着想,理解他们在生活中的不便和可能面临的困境,因此用自己的言行给予他们必要的尊重和帮助。这种对弱者的关爱,不是居高临下的怜悯,而是发自内心的平等相待,是 “爱人” 理念的最高境界。

此外,孔子还注重对 “瞽者” 的教育和培养。在古代,瞽者往往擅长音乐,孔子就曾向鲁国的乐官师襄学琴,而师襄很可能就是一位瞽者。孔子不因其身体缺陷而拒绝向其学习,反而虚心求教,这不仅体现了他对知识的渴望,更体现了他对 “瞽者” 能力的认可和尊重。这种态度也影响了他的弟子,让儒家学派形成了关爱弱势群体、尊重每个人人格尊严的优良传统。

三、言行示范:“必作必趋” 的教育意义

孔子不仅是一位思想家,更是一位伟大的教育家。他一生 “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培养了三千弟子,其中七十二贤更是名垂青史。孔子的教育方式不仅注重言传,更注重身教,他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为弟子们树立了榜样,而 “必作必趋” 的行为,就是他进行道德教育的生动教材,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

(一)以身作则,传递道德准则

在教育过程中,孔子始终强调以身作则的重要性。他曾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作为老师,只有自己率先垂范,遵守道德准则,才能让弟子们信服并效仿。“必作必趋” 的行为,正是孔子以身作则的体现,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弟子们传递着尊重他人、关爱弱者、遵守礼仪等道德准则。

当弟子们看到孔子对待 “齐衰者、冕衣裳者与瞽者” 时恭敬的态度和规范的言行,自然会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将这些道德准则内化为自己的行为习惯。比如,弟子子路原本性格鲁莽,不注重礼仪,但在孔子的影响下,逐渐变得恭敬有礼;弟子颜回则深受孔子 “仁” 的思想影响,以仁为己任,成为孔子最得意的弟子之一。可以说,孔子的 “必作必趋”,不仅是个人道德修养的体现,更是对弟子进行道德教育的重要方式。

(二)细节入手,培养良好习惯

“必作必趋” 是日常生活中的细节行为,但正是这些细节,最能反映一个人的道德修养和行为习惯。孔子注重从细节入手,培养弟子们的良好习惯,因为他明白,良好的道德品质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在日常的点滴行为中逐渐形成的。

在孔子看来,尊重他人、遵守礼仪,不应只体现在重大场合,更应体现在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看到齐衰者起身、经过瞽者快步走,这些看似微小的动作,却是培养弟子们尊重意识、礼仪习惯的重要途径。通过这些细节的训练,弟子们逐渐养成了关注他人、尊重他人的习惯,进而形成了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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