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崇周礼韵,文脉恒昌(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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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治制度上,周礼确立了分封制与宗法制。分封制将土地与人口分封给诸侯,建立起 “天子 - 诸侯 - 卿大夫 - 士” 的等级体系。据《左传》记载,周初分封七十一国,其中姬姓之国五十三,通过 “授民授疆土”,诸侯在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但需向天子履行朝贡、述职、军事保卫等义务。在山东曲阜鲁国故城遗址的考古中,发现了规模宏大的宫殿区、祭祀区和墓葬区,出土的带有 “鲁伯大父” 等铭文的青铜器,印证了鲁国作为周初重要封国的历史地位。宗法制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确立嫡长子继承制,保障权力传承的稳定性。在宗法制下,宗族分为大宗和小宗,周天子为天下大宗,诸侯对天子而言是小宗,但在其封国内则为大宗,这种层层相属的关系,形成 “家国同构” 的政治模式。在湖北随州曾侯乙墓的发掘中,出土的编钟上的铭文记载了曾国与周王室及其他诸侯国的关系,体现了宗法制在诸侯国中的具体实践。

在文化领域,周礼涵盖冠、婚、丧、祭、朝、聘等各类礼仪规范,从饮食起居到国家大典,皆有严格规制。《仪礼》详细记载了士阶层的礼仪流程,如 “士冠礼” 分为筮日、戒宾、宿宾、加冠、醴冠者、命字等环节,象征着男子成年,需遵循社会道德规范;“士昏礼” 则通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道程序,确立家族延续的责任。在湖南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仪礼》简,为研究古代礼仪制度提供了实物资料,其内容与今本《仪礼》相互印证,也存在一些差异,反映出礼仪制度在传承过程中的演变。在祭祀礼仪中,周礼规定天子祭天地,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祭祀的时间、地点、祭品、仪式都有严格要求。北京天坛祈年殿作为明清两代皇帝祭祀上天的场所,其建筑形制、祭祀仪式都继承了周代祭祀天地的传统,并加以发展。

这种 “礼” 与 “乐” 的结合,使周代文明呈现出独特魅力。乐舞在祭祀、宴飨等场合扮演重要角色,《大武》舞以舞蹈形式展现武王伐纣的功绩,分为六成,每成表现不同的战斗场景,通过节奏与动作传递政治理念。在河南洛阳东周王城遗址的考古中,发现了用于演奏雅乐的编钟、编磬等乐器,这些乐器的音律准确,制作精美,反映出当时高超的音乐制作水平。《诗经》中的雅乐,不仅是文学瑰宝,更承担着教化民众、维系社会和谐的功能。《诗经?大雅?文王》通过歌颂周文王的德行,宣扬 “天命靡常,唯德是辅” 的思想。正如《礼记?乐记》所言:“礼者,天地之序也;乐者,天地之和也。” 周礼通过规范人与神、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构建起秩序井然的文明图景。

二、孔子对周礼的推崇与时代回应

(一)礼崩乐坏下的文明危机

孔子所处的春秋时期,周王室衰微,诸侯争霸,“礼乐征伐自诸侯出” 的局面彻底打破了周代的政治平衡。在齐国,管仲推行 “相地而衰征”,按照土地的好坏和产量征收赋税,打破了井田制下 “公田” 与 “私田” 的界限,动摇了周礼的经济基础。井田制作为周代社会的经济基石,其瓦解使得以土地为纽带的宗法关系受到冲击。在山西侯马晋国遗址,出土了大量记载土地转让、买卖的盟书,这些盟书见证了土地制度的变革,也反映出社会秩序的动荡。在晋国,赵鞅铸刑鼎,将范宣子所作的法律条文公之于众,这一举措冲击了 “礼不下庶人” 的传统观念,使原本秘而不宣的法律成为公开的行为准则,打破了贵族对法律的垄断。这一事件在当时引发了巨大争议,孔子对此严厉批评,认为此举破坏了贵贱有序的等级制度,会导致社会混乱。

社会层面,僭越礼制现象屡见不鲜。鲁国大夫季氏 “八佾舞于庭”,使用天子规格的六十四人乐舞,孔子怒斥 “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足见其对礼制崩坏的痛心疾首。在服饰方面,一些诸侯和大夫也开始违背礼制,穿着天子或高级贵族才能使用的服饰。据《礼记?玉藻》记载,周代对服饰的颜色、材质、图案都有严格规定,如天子着玄衣纁裳,诸侯着裨冕等,但春秋时期这些规定被肆意破坏。在湖北江陵楚墓的考古中,发现了一些贵族墓葬中出土的服饰,其图案和材质都超越了当时的礼制规定,反映出当时僭越之风的盛行。

文化领域同样面临危机。传统的史官文化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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