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八十章 王大斧,王舜臣!人形自走加特林?(2 / 7)

加入书签

碰到的郭贵。

    “这汴京城曾经的泼皮无赖,还真的都去了登莱……”

    “这些人,应该就是其他州郡,新来汴京的吧?”

    就是……

    王大斧审视着,自己面前的这几个人。

    都是很年轻的青壮!

    身体都很健康,看上去也应该有把子力气。

    王大斧瞧着这些人,他的职业病,难免发作了,眼神也带着些狠厉的神色。

    “若是在熙州,俺定将这些游手好闲的懒汉,统统逮起来,好生教育!”他在心中想着。

    熙河的官府在去年的战争结束后,为保治安,也为防西贼细作窥伺。

    所以,制定了名曰:游荡罪的刑名。

    既打击地方上的泼皮无赖,同时也严防西贼细作窥伺熙河内情。

    犯下游荡罪的人,第一次被逮到,要被枷锁示众一日。

    第二次,则会被判处劳役一个月。

    第三次……

    劳役一年起!

    同时,熙河还有着包括‘懒惰罪’在内的许多发明创造。

    根据官府的法令,一个熙州男丁,无论汉蕃,只要年满十六,就必须有个工作——要么去学手艺,要么去做工,要么去读书。

    总之必须有一个事情做!

    若无工作,就会被视作‘懒惰’,而‘懒惰’在熙河的官员们看来,实乃人之大敌,会使人腐朽、堕落,远离圣人之教,更远离天子的雨露恩泽。

    而各州知州、通判受天子之命,牧狩一方,有督导教化,导人向善的天职!

    故此,熙河官府对于懒汉,是秉持‘不抛弃、不放弃’的原则。

    发现一个,就雷厉风行,立刻处置——直接派人上门,将之送到棉庄里,强制改造。

    此外,在熙河,女子年满十六,没有婚配,也是罪责,官府将处以罚金。

    到了十七岁,还没有婚配的话,官府就会直接为之指派一个丈夫。

    这一条,同样无论汉蕃,都是强制执行。

    总之,如今的熙河路,上上下下,都是瞪大了眼睛,盯着自己辖区的一切人等。

    而王大斧,如今已是熙州南关堡兵马副都监兼狄道巡检使。

    自然的,他的日常任务中,就包括了‘防细作’、‘惩懒汉’、‘促婚姻’这三大项。

    每次到州衙,觐见上官。

    游知州和包通判,都会对他再三强调和戒训,这三件事情必须严抓、狠抓。

   &nbs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