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第一次北伐赏罚疏》(2 / 2)

加入书签

nbsp;又本月,富商佛系马,资助军饷千两,理应加赏四千字,则为17.5万字

    又本月,陛下父亲生日,普天同庆,理应加赏四千字,则为17.9万字

    又此役中,一橛柴贻误战机,理应加罚四千字,则为18.3万字

    又此役中,一橛柴自大贪功,理应加罚四千字,则为18.7万字

    又此役中,一橛柴贪污军费,理应加罚四千字,则为19.1万字(此章为免费章)

    故,赏罚相加,总计罚总督一橛柴,十月更新:

    ——19.1万字。

    如此与原定加赏二十万字,虽未及,也相去不远,可稍慰三千勇士之心。

    【奏疏·附列签名】

    兵部职方清吏司主事李虞夔(后抗清而死)

    兵部左侍郎霍维华(暂管兵部事)

    太子太师、中极殿大学士黄立极

    【皇帝最终批复】

    览卿奏谢,朕知道了,兵部知道。

↑返回顶部↑

温馨提示:亲爱的读者,为了避免丢失和转马,请勿依赖搜索访问,建议你收藏【格格党】 www.a5zw.com。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可能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