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一章 喜当爹(2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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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兼具儒雅大气和开拓进取。

    小马哥原生家庭条件优越,无论是个人气质还是互联网事业的发展脉络,都像红酒一样有着精致细腻的底色。

    至于周红衣和东子,性格中都有中国白酒辛辣、浓烈的一面,有着江湖草莽的豪放和敢打敢拼的个性。

    单就周红衣个人而言,后世轮流跟BAT干仗干了个遍,是个很有梗的企业家。

    爱好唱歌的张超阳和路老板差不多,算是半个互联网行业的乐子人,遇到年份这么珍稀的红酒自然要尝一尝的。

    东道主当然要先提一杯:

    “各位好朋友,我呢,算半个互联网行业的人,在座各位也就跟老马打过些交道。”

    张超阳奇怪道:“没听说啊?”

    马芸笑道:“两三年前,路总挥舞着钞票大棒要入股阿狸,不过很不巧那会儿我在东京,软银后来又增资了3000万美元。”

    东子心里哂笑,那会儿应该是马芸丑拒了自家老板,不然不会有问界商城的诞生。

    毕竟一个电影导演拿着的3000万,和有着跨国公司和财团背景的孙正义手里的3000万,实际作用差距太大。

    即便路老板走到了今天这个位置,马芸的选择还是不会变。

    青年导演继续:“今天静下心来听了听领导们的指示,各位行业大腕的发言,我衷心为国内的互联网产业发展感到欣喜。”

    “别的不多说,大家今天见了面,就算交了朋友,喝酒先。”

    周红衣和刘锵东率先响应:“来,干杯!”

    其余几人无论是真心还是假意,总之在这应酬的酒场之上,大家面上是你好我好的。

    酒过三巡,张超阳感慨道:“国内这么多年轻企业家里,我还就最羡慕路总。”

    “怎么讲?”路老板操着筷子正夹着清蒸鲥鱼。

    “游走在声色犬马的娱乐圈,坐拥偌大的资产和财富这就不提了,在座的都是有些身家的。”

    张超阳语带艳羡:“但有一点,路总能把大部分的时间放在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上,这太难得了。”

    “我最近在博客网看一本连载,叫《明朝那些事》,这个作者写得蛮有意思。”

    当年明月作为博客网草根明星的战略部分,发迹之初就被从天涯挖走了。

    “这本书写尽了明朝的帝王将相,才子佳人,但我最爱的精华是最后的徐霞客那部分。”

    张超阳不无感慨:“作者讲,我之所以写徐霞客,是想告诉你,所谓百年功名、千秋霸业、万古流芳,与一件事情相比,其实算不了什么。”

    “这件事情就是——用你喜欢的方式度过一生。”

    老马最喜欢这种有情怀的调调,一拍桌子:“这讲得好啊!当浮一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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