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 进兵商洛(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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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极少部分人或能一目十行,并迅速从一篇奏疏中找到重点。但对于绝大多数官吏来说,朱批、蓝批,一定会大大降低他们的工作量,增加他们的行政效率。

    刘禅拿起一卷简牍,道:

    “朕先前需处置的文书不多。

    “然东巡月余,遍历诸县,日核民籍、田亩、账册、案卷,兼览太守批县令之文、县令核属吏之牍,日积数百卷。

    “然诸文书皆以墨书往复,奏陈与批答混同一色。

    “且官员为省竹简之费,奏陈与批答之间,几无留隙。

    “致朕览阅之时,重点难辨,劳神耗目。

    “文书批复之要,在于朕与丞相向诸朝廷大员,诸朝廷大员向刺史太守,诸太守刺史向州郡县吏明示旨意以导行政。

    “今墨色淆乱,字迹密麻。

    “纵朕夙夜勤读,犹觉审阅维难,裁断更难。

    “何况于依据朝廷、上官批复,而后具体行政的一层层下官下吏?

    “朕以为,墨入墨出之法,实滞碍政令推行之大弊。

    “是故一月以来一直想,是否可设法,使呈文与批复有所区分。

    “最后决定,朕与丞相往后批复百官所呈文书,皆以朱批。

    “既使朝廷之批与百官之批,形式有所分,轻重有所异,亦彰朝廷威重。

    “凡朕与丞相朱批所至,朝廷州郡、百官万吏须即刻奉行,稽迟者以违制论。

    “自丞相以下至二千石太守,批复属官、属吏所呈文书,皆以蓝批。

    “既别于朝廷,又显大臣之权。

    “凡蓝批所至,州、郡、县亦须即刻奉行,较朱批稍后。

    “至于军中,亦当行此朱、蓝批阅之法。

    “此外,朱、蓝之墨,须朝廷尚方监专制,掺以密料防止作伪。

    “以此,当能大减下官下吏篡改、僭拟朝廷、上官文书舞蔽之象。

    “如是,则上下行文泾渭可辨,政令审阅、裁断、行施,亦可如臂使指矣。

    “非止如此。

    “朕以为墨入朱出,同样可以适用于四柱清账之法。

    “入账以墨笔记之,出账以赤笔记之。

    “亦可以大增效率。”

    刘禅此番东巡,之所以能发现造纸之术、四柱记账之法,不是纯粹的巧合,而是他在巡行诸县乡里,接见官员胥吏、豪强大宗时,本就带了强烈的目的性:

    ——基于他考察到的诸般民生问题、行政问题,想到的解决办法,大汉官吏不论是在数量还是质量上,都明显不足以支撑朝廷施政,他必须寻求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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