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四章 必要之恶(4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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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特别的想法。

不管是那一个人,还是那一群人,和他都没有什么关系。

如果真要让他来选的话。他或许会研究一下,如何平等的创死轨道上的每个人。

咳……回归正题。

搞清楚戒指一事后,陆仁走到高木身边,如实道:“戒指是她自己买的,不是别人送的。其他我就不清楚了,你自己问吧。”

“嗯嗯,真是太感谢陆仁先生你了!”

陆仁摆摆手,把注意力重新放在了凶杀案本身。

如果他所料不错,那凶手的杀人手法无非就是那么回事。

唯一存在出入的,就是把钥匙送到死者手上这个环节。

按照柯学案件的尿性,凶手一定是借助了某项工具来实现的。

直接扔会显得太莽,太没有技术含量。

所以那个工具会是什么?

气窗和床之间的距离足有四米。

难道是一根足够细又足够长的棍子?

把棍子从气窗伸进去,一头抵着死者的掌心,让钥匙孔穿过棍子,然后顺着棍子一路滑到死者的掌心。

这么做倒是可以。

但这样绝对禁不起搜查。案发时间是四点,毛利他们五点起的床。

短时间内凶手无法销毁这根棍子,就算丢弃,也只能丢弃在附近。

因为如果丢弃的地方过远,一时间回不来,就很有可能会被人发现他此时不在家。

这就有些太过可疑。

陆仁更倾向于,凶手在作案之后,迅速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既然如此,那件作案工具就一定放在凶手房间内,或者干脆就是放在自己身上。

而且还要禁得住检查。

陆仁紧接着又想起一种可能成为作案工具的事物。

女士胸罩内的钢丝。

如果真是这个东西的话,那三名嫌疑人中唯一的那一名女性,肯定就是杀人凶手。

只是……钢丝能有这么长么?

这可是近四米的长度……

陆仁姑且将其列为一个备用选项。

再或者,凶手并不需要像他想的那样,必须一次成功。

凶手其实可以多次尝试。

只需要借助吸铁石和一小段绳子就行。

通过气窗把钥匙往死者手上扔,就算一次不成功,也可以用绑在绳子上的吸铁石,把钥匙吸回来,再重新扔。

只要死者家本身就有吸铁石,案发之后顺手把吸铁石放回去就行。

至于绑着吸铁石的绳子,或者也可以并不是常规意义上的绳子。

它可以是一条四米长的线,事后拿打火机把线一烧就行。火烧后剩下的灰烬,狠狠心直接吃下就行。

只是如果真是如此的话,首先就得确认两点。

第一、死者家里真的有吸铁石。

第二、凶手得有一定准头。

就算有吸铁石这一后备手段,能让凶手进行多次尝试。

但这个次数总归是有限的。

作案时间应该越短越好,迟则生变。

虽然那会是早上四点,但保不齐那会正好有人经过死者家,并看见庭院中有个神经兮兮的人站在气窗门口。

真要如此,岂不完蛋。

而且不光扔钥匙的准头足够,回收钥匙,扔吸铁石的准头也得足够。

房间内总会有其他金属制品。

这要被吸铁石吸住,制造响动,那就一切白搭。

这个方法陆仁自认为可行,但对于菜鸡而言,风险还是有些高了。

陆仁开始重新观察整个案发现场。

死者的这个卧室,其实和一般卧室不同。更像是高级酒店的房间。

不光有客房、独立卫浴、甚至还有一个厨房。

厨房的大理石台面上,正放着一个咖啡机。

陆仁走近一瞧,发现咖啡机的底部还残留着些许咖啡液。

结合死者是喝了掺有氰化钾的咖啡中毒而死。

那当时的情形大致可以分为两种。

一、凶手敲门进屋时,死者还没开始泡咖啡。

二、死者已经泡好了咖啡,并倒在了杯子里,

后者的话,凶手下毒的方式就只有一种,往杯子里下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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