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一十一章 拽死人不偿命(5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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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在欧美上映时的规模。

    索伦提出来,如果是这样的话,那陆严河跟索伦合作的第三部电影,必须是《黑衣人》第二部。

    陆严河直言,合作《黑衣人》第二部的前提已然是第一部全球票房突破5亿美元,第二部的价值没有那么低。

    索伦让陆严河自己提条件。

    陆严河则提出了一个条件,索伦不能干预陆严河关于《黑衣人》对主创人员的选择。

    索伦又犹豫了。

    《黑衣人》可是一个大制作项目,哪怕第一部,制作经费预算没有过亿,也差不多了。

    陆严河进一步提出,如果索伦答应这个条件,他不仅会担任制作人和编剧,也会直接主演。

    这个筹码一抛出来,索伦马上就心动了。

    但是,这么大一个制作,索伦又怎么会愿意让项目的主导权完全落到陆严河的手上。

    陆严河说:“你们别觉得是我占了便宜,事实上,这是我写的剧本,只有我最清楚这部电影应该拍成什么样子,对内容的主导权把握在我手上,才能最大程度避免一些不懂、不会、不清楚的人,画蛇添足,最后把这部电影搞砸。”

    双方一顿掰扯,最后,终于就《黑衣人》这个项目签订了一个补充协议。

    陆严河拥有主要的内容主导权,尤其是包括对于导演等主创人员的选择。

    索伦可以给出建议人选。

    这样的合作条款,放在好莱坞其他电影公司几乎是不可能的。

    包括跟陆严河合作了这么多次的绿谷。

    这也是陆严河为什么并没有把这些项目跟绿谷合作的原因。

    绿谷已经是一家非常成熟而且非常庞大的电影公司了。陆严河的项目固然是金山,但是,他们也不会为了跟陆严河合作而改变自己多年来的合作模式,包括跟陆严河这种顶尖创作人才的合作条件。只有索伦能够突破常规,答应这样的条件。

    而从索伦拿到这样的合作协议以后,陆严河第一时间联系了之前拍过《荣耀之路》的符恺导演。

    -

    《荣耀之路》在符恺的导演生涯中,是一个“异类”。

    他是一个商业片导演,在拍摄《荣耀之路》之前,陆严河跟他认识,是因为当时还是新人的他,参加了他导演、商永周主演的《及时行乐》电影酒会。

    而拍完《荣耀之路》以后,符恺又重新回到了他最擅长的领域,拍摄他最擅长的“公路式商业片”。

    所谓公路式商业片,就是故事基本上都是围绕着主角的一段旅程展开的。

    其实严格来说,《荣耀之路》也是一段公路片。

    符恺的新作《未尽之途》,当时也报名了荷西电影节主竞赛单元,不过最后陆严河没有让它入选。

    那个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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