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二章 傻情人(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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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收鸭毛的人,一个打兔子兼偷鸡的人经常过来打牌,这偷鸡教给小明子用铜蜻蜓怎么偷鸡,小明子直接跑小英子家偷鸡了。

    然后——

    小英子跟小明子一起偷小英子自己家鸡玩。

    这群和尚也吃肉,也杀猪。

    唯一不同的在于,这群和尚杀猪前,会给猪念一遍往生咒。

    充分体现了和尚们的职业素养。

    至于小明子和小英子——

    他们一起看水牛打滚,一起夜里看场,一起听青蛙打鼓,听寒蛇唱歌…

    小明子动心时,看着小英子的脚印:“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

    这就是他们交往中发生的故事。

    诗情画意。

    后面。

    小英子送明海去受戒,往头上烧戒疤。

    这一仪式要好几天。

    小英子期间还去看了小明子一次,问他烧戒疤疼不疼,然后约定好接他回庵的时间,对话旁若无人,别的和尚也不觉得什么。

    最后。

    在接小明子回家时,小英子:“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

    ……

    明子大声地说:“要!”

    然后。

    两只划船进了芦苇荡,惊起一只青桩……

    这就是《受戒》的故事了。

    江阳记得刚读这个故事的时候,感觉就像在看《武林外传》,那里的人是那么有趣,那里的景是那么美,那里炊烟是那么的富有生气,而汪老的文字,是那么的清润,宁静而温暖,让人的心都变的妥帖下来。

    这篇文章就好像一个江南水乡的梦,陷进去以后真的很难出来。

    所以——

    在李清宁对江阳说“我们结婚吧”的时候,江阳梦回《受戒》。

    对于当初答应时慢的那一拍,江阳一直耿耿于怀。

    他怕李清宁理解成别的。

    所以——

    江阳又回到文章开头,敲下一段话:送给我的小英子。

    《受戒》这篇文章挺短的,只有一万多字,也是江阳很喜欢的一篇文章,但江阳不可能全文背诵,想抄的话还得慢慢回忆。

    何况。

    对于一个打字废而言,一万多字也不是一晚上就能码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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