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咫尺星光(5 / 6)
p; 看着许悠悠离开的背影,顾怆靠在椅背上,嘴角的笑意藏都藏不住。他拿起桌上的红豆糕,咬了一口,甜意从舌尖蔓延到心底。他知道,许悠悠可能还没想起他,可没关系,他们还有很多时间。
第二天早上,许悠悠果然带了早餐过来,是热腾腾的肉包和豆浆,还特意给顾怆带了一个糖包——上辈子,顾怆总爱吃学校门口的糖包,每次都要抢他手里的,后来他就习惯了多买一个。
顾怆接过糖包,心里暖得发疼,看着许悠悠说:“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糖包?”
“猜的,”许悠悠笑了笑,“觉得顾总可能会喜欢甜的。”他说得轻描淡写,眼底却闪过一丝狡黠。
顾怆没多想,只当是巧合,咬了一口糖包,甜意裹着暖意,和上辈子的味道一模一样。他看着坐在对面的许悠悠,正低头喝着豆浆,阳光透过玻璃窗洒在他身上,岁月静好。
接下来的日子里,许悠悠渐渐熟悉了盛科的运作,偶尔也会帮顾怆处理一些简单的工作,整理文件、安排行程,做得井井有条。顾怆越来越依赖他,无论是开会还是外出谈合作,都要带着他,甚至有时候处理工作到深夜,也会让许悠悠陪着,两人在办公室里,一盏灯,两杯咖啡,安静却不尴尬。
这天晚上,顾怆因为一个紧急项目,需要留在公司加班到很晚。许悠悠陪着他,坐在一旁帮他整理数据。窗外的夜色越来越浓,城市的灯光璀璨,办公室里只剩下两人敲击键盘的声音。
“喝杯热的吧,别总喝咖啡。”许悠悠起身,给顾怆泡了一杯热茶,递到他面前。
顾怆接过茶杯,温热的触感从指尖传到心底,抬头看着许悠悠,眼底带着疲惫,却更多的是温柔:“谢谢你,仔仔。”他第一次这样叫他,语气自然,像是叫了很多年。
许悠悠的身体微微一僵,随即又恢复了自然,笑着说:“顾总客气了,这是我应该做的。”可只有他自己知道,听到这声“仔仔”时,心里像是被什么堵住一样心里感觉特别不踏实
作者有话要说:
嗨,亲妈听见顾怆叫“仔仔”那瞬间,鼻子一下就酸了——这声称呼哪里是“第一次叫”啊,是他在心里念了整整一世、刻进骨血里的熟稔,一出口就像叫了好多年。
你看仔仔那小反应,身体僵了又装自然,心里堵得慌却嘴硬说“应该做的”——这哪是“不踏实”啊,是上一世的牵挂顺着这声“仔仔”钻进来了,连他自己都没察觉,这声称呼早该是他的专属。
办公室的灯光多暖啊,热茶的温度从指尖裹到心里,顾怆眼底的温柔都快漫出来了——他哪是在叫一个“同事”,是在叫他失而复得的宝贝。亲妈敢打包票,这声“仔仔”只是开头,后面那些刻在记忆里的温柔,都会顺着这些细碎的日常,一点点回到仔仔心里的!
亲妈正式宣布!没有比这章更甜的了其实写顾怆钦点许悠悠做贴身助理这段时,我最想放大的是“刻意的合理”与“隐秘的雀跃”之间的反差。顾怆对着众人说的“方便对接项目”“能力足够”,都是摆到台面上的借口,可他捏紧钢笔的指尖、飞快掠过眼底的狂喜,才是藏不住的真心——那句没说出口的“正合我意”,才是他所有决策的核心。他太怕这份靠近显得刻意,只能用“工作需求”做外衣,把“想让你留在身边”的执念裹在里面。
而许悠悠的反应,我特意写得“恰到好处”:初闻时的诧异、推辞时的诚恳、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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