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法不求公(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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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也。”

“死人既犯众怒,这随后我们该做的,便是严守法不护独的道理。”

“为何不护?”

“只因法是为了治民。”

李煜自问自答。

“损一独而治众人,何乐不为?”

“若为一独而乱众心,又何必为之?”

李煜说的很是明白。

私德有亏,人赃并获,那就是死有余辜。

不管放在哪儿,都是这个道理。

如此,便没必要去翻案。

男子死于尸婴之袭?

亡婴为亡母复亵渎之仇?

就连可能有所察觉的乡人们也觉得,这个真相就足够了。

他们不需要其他的真相。

因果报应,天理昭彰。

这,便同样是为官治民所需的念想!

赵钟岳恍然。

“学生愚钝,险些坏事。”

“若是因此细查,便是要让一乡之民人人惶恐。”

“如此,反倒失了民心。”

李煜冷笑,其后所言,直刺赵钟岳内心。

“钟岳,汝为幕宾,当晓一事”

赵钟岳低细听,以示心迹。

李煜继续道,“汝道,何为法?”

“法非公正、公平、公义。”

“法,乃是为了教这天下万民,相信当官的人,就代表了公平、公正、公义。”

“如此,便谓之人治之法。”

这当官的,不分文武。

做事,惯得是颠倒黑白,和着稀泥。

可只要大部分人都觉着你是好官,那又为何不算是好官?

所谓法不责众。

便是当官的,惯于惩寡,安众。

如此,官员便站在了多数的优势一方。

所作所为,下政令,自然就是顺风顺水。

真相?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这个‘真相’是不是对大多数人有利。

“钟岳,你要记住。”

“我们给百姓的,不必非得是真相。”

“有一个他们愿意相信,也乐于接受的‘公道’,这就够了。”

赵钟岳一时震撼无言。

李煜的这番话,如同一柄重锤,将他所读十数载的圣贤书文敲得粉碎,那些墨香字迹,此刻仿佛都化作了对他天真的无情讽刺。

就在他心神激荡,难以平复之际,李煜的声音再度响起,却带上了一丝不容置喙的命令意味。

“既然想通了,那这件事,便交由你去收尾。”

“明日一早到了西岭村,你当着所有村民的面,将此案‘盖棺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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