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3章 二次谈判·柳暗花明(2 / 4)
用权)等方面,提出了比林莉原方案更苛刻的要求。
会议室里,刚刚缓和的气氛再次变得凝重。讨价还价,唇枪舌剑。
“何主任,”陈遇据理力争,“51%的控股权和4个董事会席位,意味着合资公司的日常运营和核心技术研发方向将完全由国资主导,这与我们保留团队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初衷严重背离。我们坚持我方控股,或者至少是50:50的股权结构,以及平衡的董事会构成。我们可以承诺,在涉及国家战略安全的重大事项上,赋予国资方一票否决权。”
林莉也立刻跟进,展示着精心准备的财务模型和数据:“关于技术使用范围,‘独家、无偿、永久’这三点,等同于将我们最核心的知识产权价值归零,这对‘旭遇’现有股东和团队是极不公平的。我们建议改为‘特定领域内的优先、有偿使用权’,使用费用可以根据采购量或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计算,或者一次性支付合理的知识产权许可费。这既保障了国家利益,也体现了对知识产权的尊重。”
孙宇和李文博则从技术角度补充,强调如果研发团队失去主导权,可能会影响后续技术的迭代速度和创新活力,反而对国家项目不利。
谈判异常艰苦,双方围绕着股权、董事会、技术授权费、管理权、利润分配等每一个细节反复拉锯。会议室里时而安静得只有翻动文件的声音,时而响起激烈的辩论。
何主任带来的法务和财务人员显然也是有备而来,引经据典,寸土必争。那位老专家偶尔也会插话,从国家战略高度施压。
但陈遇四人准备充分,配合默契。陈遇把控大局,据理力争;林莉数据支撑,逻辑严密;孙宇李文博技术佐证,不容置疑。他们既坚守核心底线,又在次要条款上表现出灵活和诚意。
“……这样吧,”经过数小时的激烈交锋,何主任似乎也有些疲惫,他揉了揉太阳穴,提出了一个折中方案,“股权比例,我们可以接受50:50。董事会席位,7席,国资方4席,旭遇方3席。但董事长由国资方委派,总经理由旭遇方推荐,董事会任命。涉及国家战略安全、重大投资、年度预算等核心事项,需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票数通过,其中国资方代表拥有一票否决权。”
他看向陈遇和林莉:“这意味着,在日常运营和技术研发上,你们拥有自主权。但在涉及根本方向和重大风险时,国家有一票否决的权力。这是我们的底线。”
陈遇与林莉、孙宇、李文博快速交换了一下眼神。这个方案,虽然未能实现绝对控股,但保住了运营和研发的主导权,国家的一票否决权也主要框定在战略和安全层面,是可以接受的。
“关于技术授权,”何主任继续道,“‘独家’和‘永久’可以取消。但‘无偿’不行。国家项目经费有严格规定,无法支付高昂的专利费。我们可以采取另一种方式:将这部分知识产权的价值,经过第三方权威机构评估后,直接折算为旭遇方对合资公司的注资,体现在股权比例上。也就是说,技术本身不作价收费,但其价值通过股权体现。同时,合资公司未来如果产生利润,按股权比例分配。”
林莉迅速心算,眼睛一亮。这等于国家变相承认了“虎煌”航天应用技术的巨大价值,并将其资本化,虽然暂时没有现金流入,但奠定了他们在合资公司中的股权基础,长远看,如果合资公司发展壮大,回报可观。这比她预想的“有偿使用”模式更有利。
“我们同意这个方案。”陈遇与林莉眼神确认后,代表团队表态。
接下来的谈判就顺利多了。双方就合资公司的注册地点、注册资本(国家现金注资,旭遇以技术、专用生产线及部分现金注资)、人员安排(旭遇核心研发和生产团队整体转入合资公司,待遇提升,接受国家保密管理)、保密条款等细节逐一敲定。
当最后一份文件草案被双方确认,窗外已是华灯初上。持续了近六个小时的二次谈判,终于落下帷幕。
何主任站起身,主动向陈遇伸出手,脸上露出了真诚的笑容:“陈总,恭喜我们达成共识!这是一次双赢的合作。国家得到了一把利器,而‘旭遇’也找到了将技术价值最大化的最佳平台,更重要的是,你们保住了团队的灵魂和创新的火种。我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这家新的合资公司,必将成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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