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5章 反击战(1 / 3)
当燕清池在那份《谅解备忘录》上,签下自己名字的那一刻。
一场针对殷曼琪和她背后资本的绞杀计划正式启动。
林远没有给任何人留下任何喘息的机会。
就在殷曼琪那份强制收购要约即将生效前的最后几个小时。
三个由江南科创基金聘请的律师事务所,美国世达、英国富而德以及瑞士百乐,分别代表新燕氏的级优先债权人江南科创基金,同时向纽约、香港、苏黎世三地的法院,提交了紧急诉讼申请。
诉讼的内容并非是去硬碰硬地否认那一百亿美金的债务。
而是以一种极其刁钻的角度,对殷曼琪和埃利奥特那份要约的合法性,提出了全面的质疑。
世达律所的诉状,核心论点只有一个:欺诈性转让与内幕交易。
诉状指出:
1原始债权人(黑石摩根大通)与新债权人(埃利奥特埃塞尔雷德)之间,存在恶意串通。
证据显示,该笔高达97亿美金的债权转让,其交易价格远低于市场公允价值,存在明显的利益输送嫌疑。
这说明此次转让的唯一目的,极有可能并非是正常的商业行为,而是为了利用《交叉违约条款》,对债务人(燕氏集团)进行恶意的资产剥离。
2埃利奥特与埃塞尔雷德资本,涉嫌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
由燕清池提供的,燕清河与殷曼琪的完整通话录音及资金往来记录,证明上述两家机构在浑水做空报告布之前,就已经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了燕氏集团的内部核心机密,并提前布局了大量的信用违约互换和看跌期权头寸。
这种行为已严重违反了美国《证券交易法》,构成了证券欺诈。
基于以上两点,世达律所请求法院:
第一,立刻下达临时限制令,在案件审理结束之前,全面禁止埃利奥特与埃塞尔雷德资本,对银河系列资产包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和转移。
第二,请求法院行使长臂管辖权,对埃利奥特管理公司、埃塞尔雷德资本(亚洲)及其负责人保罗·辛格、殷曼琪女士,在全球范围内的所有关联账户,进行临时的资产冻结,以防止其转移非法所得。
富而德律所的诉状,则更加直接和狠辣。
他们直接,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了针对殷曼琪本人的马瑞瓦禁令。
马瑞瓦禁令是英美法系下,最令人生畏的诉前资产保全手段。
一旦法院颁布此禁令,被告人将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其在全球范围内的所有资产都将被瞬间冻结。
无论是银行账户、股票、房产、还是游艇、私人飞机……都将被禁止转移或处置,直至案件审理结束。
这等于,是在法律上直接判处了一个人的财务死刑。
而富而德律所提出的理由,同样无可辩驳:
“被告人殷曼琪,涉嫌与燕氏集团内部人员恶意串通,通过窃取商业机密、操纵市场等非法手段,牟取暴利,其行为已触犯香港《盗窃罪条例》及《证券及期货条例》。”
“被告人,拥有庞大的离岸资产网络,存在极高的资产转移和逃匿风险。”
“为保护原告人(新燕氏)的合法权益,避免其在未来的诉讼中,无法获得足额的赔偿,我们恳请法院立即颁布马瑞瓦禁令!”
百乐律所,则从一个谁也想不到的角度,向瑞士金融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一份举报信。
举报信的核心,直指幕后洗钱的灰色地带。
举报信指出:
“我们有理由相信,埃利奥特与埃塞尔雷德资本,用于收购燕氏债权的部分资金,其来源与在瑞士银行的多个匿名账户存在着非正常的关联。”
“我们怀疑,这些资金涉嫌洗钱和非法资产转移。
我们恳请fa,立即启动《反洗钱法》调查程序,并对所有相关账户进行临时的冻结和审查!”
这是在用燕家自己的黑钱,去反过来调查收购方的资金合法性。
三份诉状,三把利剑,在同一时间从地球的不同角落刺向了殷曼琪和保罗·辛格。
法律战打响后3小时。
就在殷曼琪和保罗·辛格的法务团队,还在为那突如其来的跨国诉讼而焦头烂额时。
一场资本绞杀,也悄然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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