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3章 出门在外手莫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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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白白花了一堆钱不说,还连着请了好几天假,我也就只能骂一句真他喵的神经喵。】

【就现在这时代,别说野猫了,就是有主人主人也不会承认的,担责呢。】

【我突然想起来之前看到的一个新闻,羊闯马路羊主人给车主赔钱,就这羊还断了腿的情况下,真的是亏本买卖。】

【好神奇,羊闯了马路羊主人给车主赔钱,人闯了马路,车主赔钱,这是什么道理?】

江启强看着这条弹幕有些疑惑不解,以往确实是开车撞到人,无论对方是行人还是非机动车,即使是他们闯红灯翻越栏杆或者酒驾,车主往往都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但这都是以前啊,现在按理来说不会有这种事情的发生。

“这位网友,你说的是不是之前的事情啊?”

“现在《民法典》第1165条明确规定,因行为人的过错对他人造成损失的,应由过错一方承担民事责任。”

“换言道:如果撞到行人或者非机动车,只要对方违法了交通法规而你没有任何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后你无须赔偿,且对方还需要赔偿你机动车损失的部分。”

“动物缺乏交通规则意识,故而动物的行为不受交通法规约束,人类具备一定的规则意识和法律责任,因此需要主人承担一定的责任。”

【是这样吗,我怎么不知道,你们现在都实行开了?】

【好像陆续都实行开了,大城市快点,小城市估计还得等等,反正我们现在都已经实行了。】

【冒昧的问一句,要是别人说这不是交规,只是民法典而已,此举怎么破,毕竟在交通道路上遵守的好像是交规。】

【兄弟,《民法典》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道路交通法》只是作为一部专门规范道路交通行为的法律,其法律效力层次低于《民法典》。】

【那么问题来了,有主人的动物主人承担责任,这要是碰上个没主的是不是只能自认倒霉了。】

“好像确实貌似是这样的。”

江启强无奈一笑,不过不能否认,事实就是如此。

这要是碰上个流浪的还好,但凡碰上个野生的,别说承担自己车的损失了,有可能还得进去喝茶去。

江启强并未在这个话题上过多纠结,在采完跟前的羊肚菌之后两人再次寻找起了虫草。

后面挖到的虫草有大有小,都甚是普通,没有特别的,不过胜在数量够多。

短短几个小时,江启强接二连三的挖挖挖就没停过,曲让卓玛挖的虽然没有江启强多,但也收获颇多。

“启强哥,时间不早了,咱们找个地方先吃点,吃完了再继续挖。”

“我阿妈说了不管挖多挖少,这饭得吃好,不能饿到自己。”

曲让卓玛说完瞬间把江启强逗笑了,就连直播间的网友们也被击中了笑穴。

【虽然我想反驳你们挖的并不少,但是不得不承认这话很有道理。】

【这话我也听过,我爸妈就不管我学习,让我学的进去就学,学不进去也没事,到了饭点该吃饭就吃饭,不能饿到自己。】

【你要好好吃饭,好好睡觉,好好照顾自己,想必这句话大家都听说过吧。】

【各位,我好像听过一个长寿秘诀就是该吃吃该喝喝,遇事不往心里搁。】

【不是,难道就我一个人好奇卓玛他们带了什么吃的吗,这高山之上的,也没有锅碗瓢盆的,应该是些素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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